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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校新规:学生会守法承诺成校园设施使用前提

来源:拔萃教育
时间: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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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确实有大学要求学生会签署承诺书以保证守法,否则将禁止其使用校园设施。以下是对此情况的详细分析:


一、事件背景

香港岭南大学(简称岭大)要求学生会签署承诺书,该承诺书旨在明确学生会及其成员必须拥护岭大的核心价值并遵守香港法律。这一要求是在学生会连续两年出缺后,新当选的内阁“昶”即将于3月上任之际提出的。

二、承诺书内容

承诺书主要包括“岭大愿景、使命及核心价值”、“学生社团之功能及价值”、“岭大向学生社团提供的支援”及“岭大学生会须遵守岭大的校规”四部分。其中,重要条款明确指出,若学生会拒绝签署承诺书,将不获岭大提供全面支援,包括申请校内设施以作会议及宣传等用途、使用电邮进行宣传、受校方资助活动等。

三、校方态度

岭大校方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学生尽责、用心及合规地参与社团运作,也是全人教育的一部分。校方希望通过承诺书阐明对学生社团的支援、指引及规范,以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学生的利益。岭大协理副校长刘智鹏也表示,承诺书可被视为一种提醒,强调学生参与学生组织时行为要合情、合理、合法。

四、学生会反应

岭大学生会署理会长赖卓贤认为,过去学生会运作没有承诺书约束,要求签署承诺书是“家长式管治”。他表示已向律师咨询法律意见,并向校方查询,暂不拟在校方回复前签署承诺书。

五、其他香港大学的类似情况

香港中文大学也曾向学生发布公开信,表示希望新学生组织能够继承服务同学以至社会的传统,并强调新登记学生团体必须签署声明承诺其性质及活动不违反香港法例及大学和学生事务处的指引。此外,香港大学也曾因学生会评议会通过所谓“悼念刺警案凶徒议案”而禁止所有参与此次学生会评议会的学生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

六、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的态度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在向立法会书面回复议员质询时表示,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香港院校正采取措施加强校园的管理,要求校内学生会及其成员遵守所有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他强调,特区政府一向尊重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但要求院校确保良好管治并对公众负责。

综上所述,香港有大学要求学生会签署承诺书以保证守法是出于对学生社团的规范和管理考虑,也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学生的利益。同时,特区政府教育局也对此表示支持并要求学生会及其成员遵守所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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